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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讀那麼多書不如選里長較實在 [打印本頁]

作者: 酒國◎斌    時間: 2011-1-4 08:42     標題: 讀那麼多書不如選里長較實在

主旨: 讀那麼多書不如選里長較實在!!(再傳一次)





讀那麼多書沒用啦!  ~~選里長較實在

 資格如下


 
年滿23歲,戶籍滿4個月

 

 免保證金!僅需身分證、印章,登記後即可參選

 【禁治產人除外,不識字、老殘、傷病、貧困者皆可】
 所享福利如下【以台北市為例】:
 1每月 45仟事務費【薪資,免扣稅哦!】
 2每年 9萬元三節獎金【扣稅】
 3每年基層工程款 20萬【隨你花!免報帳】
 4每年資源回收獎金 35【你辛苦資源回收的錢,由里長處理】
 5每年可向內政部申請社區
發展補助【金額不限,以10萬元起跳】
 6每年
健康檢查費35仟元【憑單據核銷】
 7每年補助
自強活動費6萬元【任你玩】
 8每任【4年一任】補助
出國費9【香港當日來回即可】
 9每任
一部機車45仟元【單據核銷】
 10每任
退休金9萬元【沒選上也有退休金可拿】
 11每任
製裝費5萬元
【單據核銷】
 12全家人享全民健保
,免費哦【第2類】
 13
任職期間病、傷、殘、喪、婚等….另有補助

 以上福利為法令所訂,絕無虛假… ..
 其他還有回饋金、補助金、影印機事務費、村里辦公室租金補助等等

 總計每任【4年一任】淨額致少為364
元!!!!!
 免打卡,無長官,無考績壓力,受各界尊重【自已里民除外】
 養家活口綽綽有餘,吃喝嫖賭可能略為不足,
 至於里民福祉?再說啦!
 另各選舉期間,前金、後謝等再議… ….

 若你完全不懂如何當里長,沒關係!
 鄉鎮區公所會派村里幹事每天到你家服務【助理哦!普考及格】
 媒體上每個里長都在叫窮事多,事實絕非如此【怕人競選】!!!

 政府每年提供如此豐厚的福利給里長,上至總統,下至民代
 沒有人敢查里長是否有貪瀆嫌疑,也沒人敢
刪其預算!(選舉樁腳)

 因為他們都誤信里長具有極深的影響力,深怕得罪里長導致選舉失利,
 所以將來里長福利只有更多,絕不可能少!
 反正錢來自稅收,拿大家的稅金,做自己的面子,何樂不為?

站出來,選選里長吧!
至少有良知與正義,淘汰那些拿錢不辦事,不懂事,又貪得無厭的老里長!


作者: jontai    時間: 2011-1-4 09:12

原來里長這麼好康~
有興趣的人可以考慮看看!!
作者: 南地子    時間: 2011-1-4 09:26

出來選很得罪人,老茶老酒怎樣買都不夠喝...聽說鄉下還要常陪人守靈,還要抬棺木...很累
作者: teabug    時間: 2011-1-4 10:15

本帖最後由 teabug 於 2011-1-4 10:19 編輯

真的有這麼好康嗎?    
網路查到的相關資料,請參考: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0/06/11/515-2613716.htm

網路追追追/讀書無用 選里長油水撈得比較快!?

2010/06/11 12:01
追追追小組/調查報導

當里長有多少油水可撈?網路流傳當里長好處多多,除了月薪4萬5千元,每年還有三節獎金9萬元、基層工程款20萬隨你花,另外補助治裝費5萬元、出國費9萬元、健康檢查費3萬5千元、機車4萬5千元、自強活動費6萬元等等,全家還享免費全民健保,總計每任淨額至少 364萬元!這是真的嗎?

看原信:讀那麼多書沒用啦~選里長較實在!

第19屆里長選舉將於6月12日進行投票,各地候選人間競爭激烈,無不使勁拉票,賄選醜聞也紛紛浮現,澎湖、南投、新竹、苗栗甚至傳出買票行情飆到上萬的新聞,更讓人質疑當里長是不是真的「很好賺」。首先原信提出里長參選資格如下:

年滿23歲,戶籍滿4個月
免保證金!僅需身分證、印章,登記後即可參選
【禁治產人除外,不識字、老殘、傷病、貧困者皆可】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4條:「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因此年齡部份無誤,但其他的部份,追追追小組與中央選舉委員會確認後,發現有問題。

中選會表示,原信說的「戶籍滿4個月」,必須是「在選區設籍居住滿4個月」,而且要繳交保證金5萬元,想參選的人需依規定領表,再作登記才能參選;另外,想參選的限制也不少,例如:曾犯貪污罪、刑法第142條(妨害投票自由罪)、刑法第144條(投票行賄罪)者(以上皆指經判刑確定者),還有現役軍人等等,都不得參選。(詳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節)

參見:
  自由時報 村里長選舉 買票行情飆上萬 2010-06-10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日期:民國98年5月27日版)
  全國法規資料庫 > 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日期:民國99年1月27日版)



再來,原信以台北市為例,列出13項萬元起跳的里長福利,因此以下將以台北市現行制度為標準,進行解析。(編按:其實下面許多法規是全國通用的,可套用在你家附近里長身上。)

福利1:每月4萬5仟事務費 【薪資,免扣稅哦!】
台北市民政局指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里長為無給職。」換句話說,里長沒有薪水可領,那「里長薪水」的說法從哪裡來?自由時報報導清楚解釋:「坊間一般所說里長薪水,其實是『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事務補助費,各縣市的標準不一,視財源編列。」

不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7條的確明文規定這筆4萬5千元事務費的存在:「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臺幣四萬五千元。」而這筆的補助費,主要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

參見: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日期:民國98年7月8日)
  自由時報 每月4萬5 里長待遇令人心動 2010-04-13


福利2:每年9萬元三節獎金 【扣稅】
部份台北市行政區、里的網站上,存在一篇2006年發布的文章《臺北市里長福利及里辦公處相關經費真實版vs.網路流言版》。(可見這謠言存在多久了)文中指出,過去里長有三節獎金沒錯,但每年為4萬5千元,目前已停發;台北市民政局也證實,此項福利自民國92年起停發。

參見: 臺北市里長福利及里辦公處相關經費真實版vs.網路流言版

福利3:每年基層工程款20萬【隨你花!免報帳】
針對這個項目,台北市民政局表示:「該項經費名稱為『里鄰建設服務補助經費』,該經費應依『臺北市里辦公處支用里鄰經費管理要點』及『臺北市里鄰建設服務補助經費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嗯,大家可能看不太懂,我們也看不太懂,幸好前述的《臺北市里長福利及里辦公處相關經費真實版vs.網路流言版》有較口語的解釋:「里辦公處支用經費須依『臺北市里辦公處支用里鄰經費管理要點』,擬訂計畫、經里鄰工作會報開會決議同意,並經區公所核可後方得辦理。且於會計年度結束時並須將支用情形公告在里辦公處網站及公布欄,非里長可逕自決定如何使用。」

參見: 臺北市里辦公處支用里鄰經費管理要點(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

福利4:每年資源回收獎金35萬 【你辛苦資源回收的錢,由里長處理】
台北市環保局為了鼓勵大家作環保,特別訂定《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獎勵推行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實施要點》;裡面提到,北市環保局變賣各行政區資源回收物的收益,其中25%會作為「本市各里辦理資源回收業務之補助金」。

這項補助金可能就是原信所指的「資源回收獎金」,但真有35萬這麼多嗎?台北市民政局特別指出補助金的限制:「各里補助金依各里人口數佔該行政區人口數及該區回收量佔全市本局回收量比例分配,其使用亦須依該要點程序辦理。」

前述的《臺北市里長福利及里辦公處相關經費真實版vs.網路流言版》(這名字實在太長,以下都簡稱《2006年破解版》)則寫道:「臺北市各里之資源回收獎勵金由最低5,000元至最高4萬5,000元不等,非如傳言的35萬元。且其使用方式亦須依「臺北市里辦公處支用里鄰經費管理要點」規定程序辦理,非里長可恣意運用。」

參見: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獎勵推行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實施要點(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六日)


福利5:每年可向內政部申請社區 發展補助【金額不限,以10萬元起跳】
原信作者可能搞錯對象了,因為台北市民政局指出:「本項經費補助對象為社區發展協會,非里辦公處。」

福利6:每年健康檢查費3萬5仟元 【憑單據核銷】
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7條規定,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村(里)長因職務關係,得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其健康檢查費、保險費,其最高標準比照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所以健檢費是存在的,不過沒有3萬5千元那麼高,台北市民政局澄清:「本項經費補助最高標準為1萬6,000元。」

參見: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日期:民國98年7月8日)


福利7:每年補助自強活動費6萬元【任你玩】
沒有6萬這麼多!台北市民政局解釋:「該項里長福利每年6,000元,但須陳報區公所核可,並於事後檢據單據及照片核銷。」


福利8:每任【4年一任】補助 出國費9萬【香港當日來回即可】
福利9:每任一部機車4萬5仟元 【單據核銷】
福利10:每任退休金9萬元【沒選上也有退休金可拿】
福利11:每任治裝費5萬元【單據核銷】
先來看看出國費。前述的《2006年破解版》指出,過去出國費發放金額為每任5萬5千元;但台北市民政局指出,此項福利自民國92年起,已經停發。

另外,台北市民政局表示:「里辦公處公務機車自民國88年起停止補助;里長退職酬勞金於民國92年起停止發放;里長服裝費則自民國89年起停發。」所以原信的第8~11點福利,早已不存在囉!

參見: 臺北市里長福利及里辦公處相關經費真實版vs.網路流言版(本篇中簡稱《2006年破解版》)


福利12:全家人享 全民健保,免費哦!【第2類】
關於這點,蘋果日報曾問過民政局,報導中指出:「北市府每年補助里長保險費 1萬5000元,但健保部分僅負擔法律規定的僱主應負擔金額。」台北民政局也說:「里長健保費悉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繳交保費,並無全家人享全民健保免繳保費情事。」

但里長是無給職,沒有薪水,健保怎麼保?追追追小組進一步詢問中央健保局諮詢服務專線,得到的答案是:里長領有薪水(指事務補助費),會在當地公所投保,所以家人也能跟著里長轉入公所投保。

參見: 蘋果日報 網路指里長福利好 北市府:多不符事實 2010-01-02

福利13:任職期間病、傷、殘、喪、婚等….另有補助
為什麼有補助?針對這點,台北市民政局表示:「本項福利係互助金性質,里長每人每月須繳納互助金150元整,方得享有本項福利。」

追追追小組進一步調查才明白,原來許多縣市都設有「福利互助實施要點」或者「福利互助委員會」的存在,例如臺北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實施要點、高雄市市議員及里長福利互助自治條例等等;而各地縣市繳交的福利互助金,視各會規定不同,繳交金額也不同。

例如依照「臺北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實施要點」規定,他們每月需繳150元;但自由時報報導指出基隆市的里長,每月只需繳納100元。

參見:
  臺北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實施要點
  自由時報 每月4萬5 里長待遇令人心動 2010-04-13


列完以上13點,原信最後總結寫道:「其他還有回饋金、補助金、影印機事務費、村里辦公室租金補助等等,總計每任【4年一任】淨額至少364萬元!」有沒有這麼多錢可用?台北市民政局的回應是:「自內政部89年制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暨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後,里長事務補助費已走向法制化,並已停止多項福利,其餘相關經費之使用,均需依各該規定程序檢據核銷辦理。」

而原信中「鄉鎮區公所會派村里幹事每天到你家服務」這點也是少數正確敘述,但原因跟大家想得不太相同,台北市民政局解釋,這是「依《臺北市各區公所組織規程》第12條規定,里設里辦公處,設里幹事,承區長之命,里長之督導,辦理自治及交辦事項,里幹事員額列入區公所編制。另依《臺北市里幹事服勤及工作考核要點》第3點規定,里幹事上午在區公所辦公,下午直接至里辦公處服勤。因此,里民可於下午上班時段至里辦公處向里幹事洽辦公務。」

簡單說,流傳至少5年的原信所列13項福利中,除了第一個「每月4萬5千元事務補助費」是正確的(但注意,這不是里長薪水),其餘不是金額嚴重錯誤,就是已停辦。下次再看到這封信,直接刪掉它吧!

相關連結:
  台北市民政局
  偵探筆記/賺大錢
作者: 好喝茶    時間: 2011-1-4 10:39

參與政治......是需要....權謀滴!!
有人報料.....就會有人澄清滴!!

真相......在政治圈中........永遠是個......迷!!
作者: 純吃茶    時間: 2011-1-4 10:41

村里長不好當啊~
有時候當公親調解爭端,卻變事主
兩面皆不討好,婚喪喜慶紅白禮也疲於奔波
難呀!!
作者: peter    時間: 2011-1-4 10:46

所有資格我都符合
我要去登記參選了
記得投我一票喔
作者: peter    時間: 2011-1-4 10:46

所有資格我都符合
我要去登記參選了
記得投我一票喔
作者: 好喝茶    時間: 2011-1-4 10:53

政治界的.....真相....

就好像.....靈魂.....一樣!!

永遠有"見鬼"的傳聞.....
作者: 天樞星    時間: 2011-1-4 11:34

村里長不好當啊~
有時候當公親調解爭端,卻變事主
兩面皆不討好,婚喪喜慶紅白禮也疲於奔波
難呀!! ...
純吃茶 發表於 2011-1-4 10:41



    確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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